大连屠宰狗在什么地方?
我来说,但可能引起心理不适,请选择性观看 1、首先明确一点,我国法律没有对“狗”进行动物保护立法,所以对狗的屠宰没有限制。即任何狗都可以被屠宰(除患有重大传染病或寄生虫病)。
2、以下照片均为去年十二月拍摄于庄河市某菜市场内(并非专业养殖场和屠宰场),从照片中可见,当地活狗交易一般,部分贩卖者会将宰刀放在称上,边宰狗、拔毛,然后直接称重量出售;而冻狗交易则是一片热闹景象。
3、在询问了多位商贩后了解到,这些冷冻狗大部分都是山东货源,而新鲜狗则是本地养殖户(农场)所养,主要品种为萨摩耶、拉不拉多等。
4、在问及“如何处理尸体”时,一位老板很干脆地说:“烧掉”“淹死”“药死”都行,不过“最好还是烧掉”。当继续询问具体地点,他有些警觉,表示不方便说,“你去问别人吧”。 在另一个销售点,当提出同样问题后,对方迅速打开话匣子:“我们这都是正规养殖场出来的,肯定能提供手续啊!”在谈到如何办理检疫证明时,他似乎很感兴趣地表示,“我可以帮你问一下”随后又补充道,“其实也不用办,有人检查就说是自己养的就行,反正都冷冻着,没人查” 5、对于食用狗肉是否卫生的问题,多位商贩均表示,由于狗是寒食,所以煮熟了吃不会有什么问题(注:《礼记·郊特牲》记载,祭祀不用猪、羊等熟肉食,而用未煮的生肉)。
6、关于食用狗肉引起的疾病,他们的说法不一,有的表示会引起中毒,有的则表示不会有事,“只要不是毒狗的”。 对于食用流浪狗、串串狗(杂交犬)是否会有风险,他们则表示不敢保证,“那得看什么品种,如果本身带病毒,那肯定会传染” 最后再次强调,以上仅为客观记录,非主观臆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