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称为兔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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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西方,兔子和狐狸、狼一起成为《圣经·创世纪》中描述的“最初的动物”之一。 《创世纪》第二章第七节到第十节这样描述: “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,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,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,名叫亚当。 上帝在东方的伊甸园中,为亚当和他的妻子设定了田园生活;他们要吃园中的果子,并养成习惯,采摘后拿回来吃——这似乎就是人类文明最早的记录。

但是,当亚当夏娃偷吃了智慧果时,问题出现了。根据《创世纪》第三章第十六至第十七节记载: 于是,该隐就离开了伊甸园区,去到迦南定居(《创世纪》第四章第十五节)。他创造了第一座城,并以自己的名字给这座城市命名,该城就在现在的叙利亚境内。而塞特则住在尼尼微附近。

这两兄弟后来成为了诺亚的两个儿子闪、含和雅弗的父亲。这些民族都在以色列的北方。 根据《创世纪》第一章第八节,上帝用土、水和空气造了动物,但并没有提到兔子。然而,《创世纪》第二章第三章却提到了兔子: 《创世纪》中的“最初的生命”包括兔子的祖先,尽管这本书并没有具体解释这种动物的起源。它只是简单地把所有动物都归类为“地上的生灵”(《创世纪》第一章第三节)。所以,对于《创世纪》的作者而言,兔子可能是从地上长出,就像苹果或橘子一样。

事实上,《创世纪》中所提到的野兽大部分都能适应荒漠环境,而兔子则是其中一员。它们可能来源于近东地区,通过两条道路进入北美洲:一条是从欧洲跨越大西洋,另一条路是从亚洲经过太平洋岛屿和中美洲。

新大陆的野兔以草和其他植物为食,因此能够成功繁殖,并在野外生存下来。除了人类的猎杀外,野生兔子的天敌基本上已经灭绝,这使得兔子能在几乎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,延续到下一个更新世。 更新世是地球的一个地质时代,大约开始于260万年前,结束于1.2万年前,这个时期,最后一场冰河期来临,全球气温下降,使陆地哺乳动物能够向北极和南美迁徙,并进化成现代类型的狮子、大象和猴子等。

封茜封茜优质答主

在旧时代,人们养兔是为了吃肉的(这很奇葩) 于是他们发现,有些兔子能长得很肥硕,肉也很好吃。 但也有一些兔子,长得瘦小,不好吃肉。 如果要吃肉的话,就要买那些“好吃的”兔子。

如果不吃肉呢,那么这些“难吃的”兔子就可以用来做其他用途了。。。 比如,可以做成宠物啊、玩具啊什么的。。。这样就不必再去猎杀动物了。 这可是一举两得的好事!(虽然对动物来说是坏消息) 然后大家一想,不对吧,这种肉看起来有点红,而且有一股腥味,不是很好吃的样子嘛,怎么可以做宠物和玩具呀~! 哦,原来如此…… 我觉得,这是因为那时候的人没有意识到,自己正在为未来的环境问题做着贡献——那就是减少碳排放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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